关于组织青少年清明前后祭扫革命烈士墓的通知

文章来源:民权共青团 点击数:
民青字[2010]3号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学校团组织: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激励他们把缅怀革命先烈的热情化作为报效祖国、建设家乡的巨大动力。为此,团县委要求各基层团组织在清明前后广泛开展一次祭扫革命烈士墓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革命烈士为创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立下的丰功伟绩,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激发全县青少年缅怀革命先烈、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清明节期间,各基层团组织要就地就近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悼念革命先烈活动。县直各学校组织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要提前和团县委联系,以便适当安排祭扫时间。
三、祭扫革命烈士墓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性活动,各基层团组织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团组织负责人要率队参加并认真组织祭扫活动。
四、此项活动于4月1日至4月7日,各基层团组织于4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活动照片整理上报团县委。
团县委信箱:mqgqt@126.com
共青团民权县委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