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民权”志愿服务活动的

文章来源:民权共青团 点击数:
民青字[2012]1号
 
 
关于集中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共建
和谐民权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直机关单位团组织、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团中央关于3·5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及团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民权经济建设,在 “3·5”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以“传承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民权”为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青少年集中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兴起活动热潮,形成示范导向,不断提高全县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活动内容
1、志愿服务活动。以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学雷锋志愿服务为重点,组织动员更多的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着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以“尊老扶幼、扶贫助困”为主要内容,在青年中广泛开展以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为重点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
2、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初、高中学生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围绕当代中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讨论、演讲,开展以“讲故事、做好事、寻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班会)活动,对校园内外、同学身边的雷锋式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进行展示传播,帮助中学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动员学生在校园内或到附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少先队员要以“学习雷锋好榜样”为主题开展队日活动。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召开一次主题队会。在升国旗仪式上,介绍雷锋事迹,学唱雷锋歌曲,创建“雷锋中队”。在主题队会上,通过讲雷锋故事、夸身边榜样、想爱心计划,推动少先队员“知雷锋、爱雷锋、找雷锋、做雷锋”。
3、青年文明号要组织“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 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学雷锋岗、学雷锋窗口,传播践行雷锋精神;选取广场、商贸中心、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业务办理、展示服务技能、提供业务咨询等多种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4、青联委员学雷锋活动。3月5日,各级青联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深入农村、社区等,定点开展技术培训、送医送药、扶老助残、帮困解难、慰问演出等活动。
三、活动要求
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全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团队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要将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形成长效机制,让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民权青年的新风尚。各级团队组织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3月28日之前将有关活动图片和材料报团县委学校部(邮箱:mqgqt@126.com)。
                共青团民权县委
                 2012年3月1日